这婚,离了。
一
2014年3月18日,上午九点。
曾墨站在民政局门口,手里拿着户口本、身份证、结婚证、离婚协议。
西南小城的春天来得晚,都三月中了,风吹在脸上还是刀子似的。他把冲锋衣的拉链拉到最上面,缩了缩脖子。
林语还没到。
他靠在一根水泥柱子上,点了根烟。烟雾在冷风里迅速散开,像他们七年婚姻里那些未曾说出口的话。
民政局办事大厅排着队。不是离婚的队,是结婚的。今天日子好,农历二月十八,黄历上写着“宜嫁娶”。好几对男女往里走,嘴角微微翘着,怎么也掩饰不住心里的欢喜。
有一对从他面前经过,女的大概二十五六岁,穿着件碎花月白的薄羽绒,一条直筒牛仔裤,雀跃着牵着男友的手往里跑。男友在后面抓着她的手腕,嘴上说着“慢点慢点”。
曾墨看了他们一眼,把烟掐了。八年前,他也是这么走进来的。林语穿白色风衣,他穿宝蓝色西装,两个人站在民政局的台阶上,各自拿着自己的那个红本本与对方的红本本拍了拍,像征着什么一样。
那会儿他觉得自己幸运极了,工作已经解决,还进了普通人觉得体面的报社。报社嘞,记者嘞,虽然无冕之王的称号渐渐成了“新闻民工”,但焦点访谈如日中天,陈永洲损商报道还没发酵,苗迎春涉黑案还没发生,还没到“防火防盗防记者”的年代,还是书记市长都能见的的人。在他的大多数同学眼里妥妥的人生赢家。
林语漂亮、家境好、工作体面,她嫁给他,是他高攀了。他爸妈都这么说,他朋友也这么说,他自己也这么想。能进报社还是林语爸爸去找到宣传部的领导,那时候林语爸爸、书言的外公还是林业局副局长,虽然没什么实权,但人头熟、人脉广,在这个小城市…算个人物。以至于她爸爸走路总是两种姿势,要么背着手谁也不看的样子,要么叉着手脸笑得像朵花。
关键是林语好看呀,20岁出头的年纪,有蓬勃的生命力,皮肤弹性又有光泽,眼神清澈、动作轻盈,像一株刚抽枝发芽的植物。在她身上有股浓郁的随意感,不需要刻意打扮,哪怕头发微乱、穿着简单的T恤牛仔裤,也透着一种漫不经心的好看。
婚姻是生活,许多人年轻的时候不知道,知道的时候已经不年轻。生活最不需要的可能就是那张脸。
所以他一直把她捧着。一直忍受她的刻薄、自以为是、各种挑剔指责。所以她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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