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一点、再好一点,好到有一天能堂堂正正地站在他身边。
她不敢让任何人知道。她怕少爷知道了会笑话她一个丫头,也配学这些?所以她只能偷偷地学,在无人注意的角落里,一点一点地攒着那些本事,小心翼翼,不敢声张。
可她心里是欢喜的。因为每多学会一样东西,她就觉得离少爷近了一点。哪怕他从来没有正眼看过她,哪怕他从来不知道她为他付出了什么,她也不在乎。她想,只要他好好的,只要她能一直留在他身边,就够了。
直到今天。
沈卿卿放下茶盏,把右手伸到月光下。
那只羊脂玉镯还在,七年了,从她六岁那年来陆府,王氏亲手套在她手腕上的。那时候镯子太大,晃晃荡荡的,现在戴着刚好。她轻轻转了转镯子,玉质温润,在月光下泛着柔和的光。
这是她“陆家少奶奶”身份的凭证。七年来,她戴着它,研墨、铺纸、煎药、洗衣,从来没有摘下来过。她以为她会戴一辈子。
可今天,陆承煜的话把这最后一点念想也撕碎了。
“做我的丫头吧。”
“如果你生了儿子就抬你做良妾。”
“你这辈子都会安稳的。”
他说这些话的时候,语气那样随意,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,像在吩咐她研墨铺纸。他甚至没有抬头看她一眼,目光始终停在书页上,仿佛这件事不值得他分出半分注意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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